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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查督办科

工作职责

作者: 时间:2021-10-10

       督查督办科为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下设机构,承担学校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法律事务办公室、信访办公室等相关工作。主要职责如下:

一、负责督查督办上级交付的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。包括上级重要方针政策、重要会议精神、重要文件精神、重要工作部署以及上级有关批示、交办、转办事项等;

二、负责督查督办学校决策的重要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。包括学校党委全委会、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、专题会等重要会议所作出的决定、决议以及校领导批示文件、交办事项等;

三、负责督查督办学校及各二级单位重点工作的执行推进情况。包括学校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要点,各单位、部门、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和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;

四、负责督查督办校领导批示的来访、来信、来电及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、难点问题等;

五、负责落实学校信访工作日常事务;

六、负责督查督办“接诉即办”工作推进落实情况;

七、负责督查督办学校章程和系列规章制度建设情况;

八、负责为校内相关事项提供法律审查意见;

九、负责为校内二级单位提供法律支持;

十、负责做好校名校誉管理等其他法律事务工作;

十一、参与学校党政重要文稿起草工作;

十二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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